信件编号: | 19244816812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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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交通事故赔偿款,保险公司交于交警队的赔偿款迟迟不支付 |
来信时间: | 2021/03/04 19:48 |
来信内容: |
(2019)皖1542民初2265号 民事判决书,保险公司赔付款已到账,保险公司前期交于交警队的12500元,迟迟未支付到账。南溪法庭电话经常打了无人接,联系不到人,不知道谁能处理。判决书都已生效,为何程序还没走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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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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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3/09 08:19 | ||||||||||
回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经核实,保险公司交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赔偿款19万元,起诉前已发放14万元,本案当事人已领取3万元,六安市交警支队告知剩余欠款已上交当地财政,法庭与六安市交警支队沟通处理,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如有什么需要咨询的,请与本院南溪法庭联系。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