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6245915754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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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无家可归,无处盖房。相信政府,请求帮助 |
来信时间: | 2021/04/08 16:59 |
来信内容: |
2014年南溪镇门前村委会要拆除我家相邻一户人家房屋,电话与我家人沟通一起拆除我家房屋(老房子,以前建房都是屋连屋,拆除我家相邻一户,我家房屋可能会倒塌)。由于此处房屋是我家唯一住房,当时不同意拆除,然而负责人对我们承诺,让我们放心,以后回来政府会给我们解决住房问题,就这样把我们家唯一住宅拆除了。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再加上这几年家庭连遭巨变,就一直没回来处理这件事。2015年母亲心脏病突发,外地医院做了搭桥手术,本不宽裕的家庭不得已四处举债给母亲治病,负债累累。母亲手术后身体大不如前,需常年药物维持。这几年一家人打工挣钱,省吃俭用,还了一部分债务,生活稍有改善。然而天不随人愿,2020年7月母亲突发脑出血晕倒(由于母亲心脏常年吃药,其中一款药会导致凝血功能差),病情严重,两天时间在苏州医院连续做了两次开颅手术,手术后母亲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在苏州医院住院一个月也没有好转。噩耗还是来了,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
多次于南溪政府沟通,于2021年3月24给与书面答复。调查结果于事实不想符合。给与在老房基建房安置。老房基头顶百万kv三峡高压线,能否居住?并且远离新农村建设集体。不通路,不通水电。我想通过努力自己建房,现在没地方建房。唯一一处可建房地方,需要购买。我家现在无力承担。我跟我老父亲现在很无助。请求政府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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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南溪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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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4/12 21:5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相关信访事项,我镇已责成原拆除房屋的施工负责人于您户原宅基地上新建砖瓦结构房屋,您现在在江苏务工,在建房之前已经电话通知,希望您能回来确认一下房基,配合建房相关事宜,但是您不肯回来。如确实不愿意回来,我们也将于近期开工,并确保房子质量安全,达到入住条件。关于您提出的原宅基地远离新农村建设集体问题,根据实际测量,您户原宅基地位于水泥路头约65米,离后冲副中心村庄最近距离仅为168米。关于您提出的原宅基地头顶500千伏三峡高压线问题,我镇已请电力部门到场进行勘察,经实际勘测,该导线边线垂直于地面距离您户老房基最近距离为38米,同时该电力线路离中心村庄部分房屋距离也只有20多米,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规定,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垂直于地面向外侧水平延伸20米,故确认您户原宅基地在安全距离以外,请您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