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2240107469207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正和一中开发商、正和一中物业不作为,房子有问题确让我们老百姓买单!
来信时间: 2021/04/19 12:01
来信内容:
我是正和一中G8栋10**业主,开年准备装修房子打算结婚。四月初房屋进行到屋顶油漆阶段,经工人测量,客厅屋顶有一个向下凸出、大概一平米的大包,是当时建房时支模不稳固,混凝土下坠造成,高低误差大概有5-7公分!误差太大腻子无法批平!发现问题我就上报物业,物业说我们只能给你登记报修,至于修不修,什么时候修,那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上报后我去了正和开发商工程部,找到两位办公室负责人,他们说跟我去现场先看看,去了现场,两位工程部负责人拍了照,量了误差,说可以处理。我问什么时候处理,他们是同样的话:”我们只能给你登记报修,至于修不修,什么时候修,那不是我们能决定的”。至今十几天过去,我去物业和工程部催促过,也都是这个结果,当时叫我留电话号码说到时候有人跟联系,至今未收到过关于这一方面的电话。请问人民政府,需要等到什么时候?等到房子装修好才给我修吗?屋顶不修,后续所有工序都无法施工。现一二十天过去,不管是装修工人,还是我业主,都无法再等待他们所谓的修了,现已找工人给予维修,工费500元整。现已经维修好,但这不应该由老百姓买单,这是开放商的房子质量问题!请人民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不求耽误这十几天的时间费用等待费用,只求政府给我们做主拿到这500元的维修费用!这不应该由老百姓买单,纯属是开放商发房子质量问题、开发商不作为、物业不作为造成的!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1/04/22 16:2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及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建设单位因上报流程原因造成维修耽误,未及时给您维修,我局已约谈该小区相关负责人,责令其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有效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并责令建设单位支付500元维修费用。如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28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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