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1244112857686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明汇城业主委员会没有民主选举 |
来信时间: | 2021/04/19 21:41 |
来信内容: |
四月十八号明汇城业委会在明强小学召开,物业和社区武断作出决定,业主自始至终没有一点发言权,并且从外小区找人参加该次选举表决。请领导明查还我们明汇城业主一个民主选举权!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梅山镇 | ||||||||||
---|---|---|---|---|---|---|---|---|---|---|---|
办理时间: | 2021/04/23 11:3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江店社区明汇城小区业主向梅山镇人民政府及江店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梅山镇收到报告后,根据《安徽省物业条例》和《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23日审核了申请报告,批准同意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并发布了第一号公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