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08241949784528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标题: 非法捕捞难道不管了吗?
来信时间: 2021/06/21 08:19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我是一位普通的市民,也是一位钓鱼爱好者,我知道现在还是禁渔期,那为什么响哄甸水库一到晚上就有很多渔船拖钩的,下网的,还有用泥鳅打窝钓鱼的,这种行为都是跟禁渔期的政策相违背的,也与正常的休闲垂钓相违背的。还有一个就是这些里好多都是从鲜花岭那里过来的,渔政的船一出来他们就知道,会电话通知那些非法捕捞的人,希望领导看到会适当管理。 一位钓鱼爱好者的来信。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间: 2021/06/28 11: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县响洪甸水库禁渔内(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捕捞水生野生生物行为(包括垂钓),禁渔期外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饵料、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县农业、公安、海事已建立了联合巡查执法监督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不定期开展水面垂钓管理和巡查执法监督工作。同时沿库乡镇政府和执法中队根据我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工作制度,在响洪甸水库持续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收缴非法垂钓渔具、捕捞网具若干,打击了部分非法捕捞者和垂钓人员。
    当今社会信息时代,网络和通讯非常发达,渔政执法船在水库码头停泊,位置肯定是固定的,出航巡查时被非法捕捞者发现,然后相互转告通知也是极有可能的。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水域非法垂钓行为的巡查执法检查频次,并监督指导和督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和执法宣传、执法查处工作,依法依规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确保禁渔期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如有其他涉渔新情况,请直接联系县农业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64-7060880或县公安局,联系电话:110及辖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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