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324565535850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恳请重新核定年龄和教龄的申请
来信时间: 2021/07/24 13:56
来信内容:
关于恳请重新核定年龄和教龄的申请 尊敬的县领导: 申请人:王良宜,男,1942年8月生,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退休教师。承蒙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从工作30多年的乡村小学教师岗位上退休,现在家休息。但我本人的年龄、教育年限(即教龄)记录错误这两个事,一直萦绕在我这个老人的心头,感受到不公的待遇,让我不能释怀。 一、年龄问题 (一)实际情况。我的出生时间是公历1942年8月,到2021年7月,已满80岁。(证明材料1:县教育局查询的档案复印件;证明材料2:退休证复印件) (二)存在的问题 1.身份证的出生年月登记为“1952年3月9日”(证明材料3:身份证复印件)。这与事实不符。主要依据是: (1)我的大儿子王善兵的出生日期是1963年4月(证明材料4:王善兵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俩的年龄仅相差11岁,这不符合逻辑。 (2)我的高中毕业证、工作证、退休证等(证明材料5)载明的出生日期均与身份证的信息不符。 2.由于按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我的年龄未满70周岁,无法办理老年证,无法享受到包括免费乘坐公交等在内的社会福利。 二、工龄问题 (一)实际情况。我是1964年8月参加“四清”工作队,1972年3月4日参加教育工作(证明材料6:县教育局查询的档案复印件),2003年10月离岗退休(证明材料7:退休证复印件),实际工龄39年多,实际教龄31年多。 (二)存在的问题 1.县教委印发的退休通知文件中出生日期不对。文件中的载明我的出生年月时间是“1941年4月”(证明材料8:退休《通知》文件复印件),这与事实不符。 2.确认的实际教龄不对。鉴于我的实际出生年月为1942年8月,则我到龄年月应为“2002年8月”。我参加教育工作的时间是1972年3月,退休时间是“2002年8月”,我的实际教龄应为30年5个月。 3.未能足额享受待遇。由于按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日期,我没有享受到高龄补贴;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教龄未满30周年,没有全额享受到退休待遇。 看在我为基层教育工作奉献30多年的份上,恳请政府领导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核实我的年龄、教龄,依法保障我享受到足额的退休薪资待遇和各类社会福利待遇。 【此文档无法上传图片类材料,所以佐证材料请与我联系后,我通过QQ(QQ号:44625****)发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王良宜 2021年7月24日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1/07/29 15: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局工作人员查阅你的档案及退休文件后,及时与县人社局会商,并前往白塔畈实验学校与你、你长子现场答疑,你的档案年龄、工龄、教龄及退休费计算标准无误。至于你身份证年龄有误,请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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