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0824251566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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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梅山服务区加油站工作人员强制多消费 |
来信时间: | 2021/08/31 08:25 |
来信内容: |
今早从金寨出发去往外地,经过梅山服务区加油站加油,和该站工作人员说明加油三百,该站工作人员加油至三百二十六,与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该工作人员理直气壮说到已经超过三百了,且该工作人员并没有反驳我说的只加油三百,只强调一句已经超过三百了,且态度强硬。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该加油站存在强制多消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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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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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9/02 14:3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在金寨县梅山服务区南站加油326元,由于当时加油站噪音较大,加油员未能很好的与您沟通,导致多加了26元汽油,现该加油站负责人已与您沟通解释清楚,并已取得了您的谅解。同时督促该加油站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