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1243906833440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福万家思源店违规检查顾客所带包
来信时间: 2021/09/11 11:39
来信内容:
今天上午10点时我在福万家思源店购买商品,在付款结束时,该店一名工作人员以我带包进来怀疑我的包中有未付款的商品,要求我把包打开给她看。我就想知道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了超市服务人员有权利要求顾客将自己的包打开看看。在我多次询问超市门口的防盗警报器有没有作用时,工作人员多次回避回答,并依旧表达出想让我把包给她看的意思。最后在我表达出我被人格侮辱,被怀疑是一名小偷后,该工作人员没有向我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2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的工作人员如果怀疑我盗窃物品,可以报警后由公安部门来检查,工作人员是没有权利强行检查私人物品的。该名超市的工作人员是对我的侮辱,以及对我人身自由和名誉的侵犯。我要求福万家思源店和该名工作人员对我书面道歉并张贴在超市入口处。同时我也希望该超市可以取消这项不合理的规定,即使有环保袋,但是环保袋的使用是凭个人意愿的,而且我有看到环保袋的领取方式是扫码领取,不利于老年人。不要因为自身的安保工作没做好,就侵害顾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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