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624364519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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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房屋公摊 |
来信时间: | 2021/10/27 16:36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在近期的房屋交付过程中,遇到一个依靠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向主管部门咨询:交付小区的新房屋面积比合同上大了一个多平方,办理手续时多交六千多元,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就没有对这个与合同上不一致的面积怎么来的做出解释或者说明,后经了解,因为和物业用房在一栋楼,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将物业用房的面积平摊给了这一栋楼的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全体小区业主的定位,不应该分给哪一栋业主,而是分给全体业主,或将承担这一公摊面积的业主减免部分物业费,但是目前无人问津,物业方告知他们管不了,要找主管部门,请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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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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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10/29 11:3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已与您电话联系、解释政策。关于您户的房屋面积,金寨县房屋测绘中心已出具测绘报告。此测绘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六安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现场测绘后出具的,没有将物业用房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您可以到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1428室查看测绘报告和咨询。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咨询金寨县房屋测绘中心(电话:705147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