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0824440421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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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企业上报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农村合作医疗也需要重复缴费的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11/28 08:44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班,自2011年上班以来,公司一直为个人正常缴纳五险一金,自从农村合作医疗推行后,所在村一直要求重复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想请问一下,缴纳五险一金的人员,是否还需要在老家村里重复缴纳合作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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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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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11/29 15:3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如您已经在合肥购买了职工医保,请提供您合肥缴纳职工医保的凭证给户籍地村委会,您不需要在缴纳金寨县城乡居民医保。如有不详请拨打金寨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4-7060039或7356045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