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131001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标题: 东**饰公司
来信时间: 2026/01/31 00:53
来信内容:
我是四季澜山业主,因在东**饰公司签订合同一万定金,说不装饰订金可以退,但我什么都没有做只退8000元,还有2000元没退,希望政府部门能帮帮我们农民工解决一下。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2026/02/09 08: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您与被投诉公司于2025年7月13日签订了一份《价格预估表(速算表)》并缴纳定金1万元。被投诉单位开具有定金收据。《价格预估表(速算表)》中有“如后期价格未确定,不做效果图定金可退。”字样约定。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被投诉单位调解时,被投诉单位负责人表示其已与您妻子协商完成,且已退还您8000元定金。您对此表示不认可,认为被投诉单位并未做效果图或者其他工作,要求全额退还定金。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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