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205004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兰花苑小区物业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26/02/05 15:10
来信内容:
兰花苑小区内小孩放炮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反映物业均不管理。说看到了有驱赶。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管理措施。成群结队的小孩在小区草丛里公园里燃放烟花爆竹。旁边都是树干及野草还有人晒的被子。非常不安全。去年就有在小区里给草烧着的情况。今年小区物业依然放任这种情况,不管不问。而且小区道路本来就窄。年关小区车辆也很多。小孩在小区到处跑。对小孩自身也很不安全。希望政府单位能对兰花苑物业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且出具有效的管理办法。不能放之任之。不能等靠要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办理时间: 2026/02/13 08:5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梅山镇黄林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2月6日上午对兰花苑小区物业进行约谈,督促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反映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提升文明小区创建引导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小区物业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全天候有保安值班值守,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增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广大业主的支持和配合。此次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相关单位对该小区物业2月份和第一季度及本年度考评考核内容。如有疑问,请您直接与梅山镇黄林社区联系,联系电话:0564-7332799。

同时,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已组织警力加强兰花苑小区及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同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电话:0564—7350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