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秘〔2016〕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金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促进社会共治,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4〕3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这条工作主线,加强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构建和谐平安金寨及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工作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创建引领,全面提升。将示范创建与强化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举措,保障监管经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鼓励创新,完善机制。激发地方首创精神,支持探索符合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适应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无缝对接、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合理配置资源,破解监管难题,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注重监管实效。
(四)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立足实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确保机会均等、评价公平、结果公正。
三、创建目标
在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基础上,从2016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争取2017年创建成功。
四、创建任务
(一)关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管委)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上年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及示范县创建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乡镇(管委)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加强对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保障监管“四员”工作经费。对监管执法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建立健全12331举报投诉受理体系,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举报投诉受理职责的正常履行。
(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置率达100%。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级部署的各项监管及整治工作,并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1.食用农产品监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建立生产档案,全面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2.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发放告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单,企业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100%张贴;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条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名登记并均纳入监管范围。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不少于5种。
4.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评定优秀(A)等级和良好(B)等级合计覆盖率达80%以上;2016年底小餐饮整顿规范示范店比例达30%以上;按规定做好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工作。
(四)关于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五)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均整合到位,加快实现基层食品及农产品的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经费,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及时发布检测抽检信息。认真做好国家、省和市布置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不合格产品及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率达100%。
(六)关于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基本覆盖,强化食品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不发生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妥善处置和应对舆情事件。
(七)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教育培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八)关于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食品安全宣传情况。食品举报投诉查处率达100%,适用举报奖励办法案件奖金兑现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
(九)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一些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在全省、市或本县推广或借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 年5月底至6月初)。
制定和印发县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安办备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 年6月至2017 年3月底)。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7 年4月)。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于2017 年4 月3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7 年5月)。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委托的第三方评议组开展综合评价。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6月)。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管委)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协调联动,强化责任。各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要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帐。要运用科学评估手段及时评估本乡镇、本部门食品安全隐患,查找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措施,强化整治与监管,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各乡镇(管委)、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管委)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在全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自2016年6月起,各乡镇(管委)及有关创建单位要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月底书面(含电子版)报县食安办,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将根据各乡镇及有关创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金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组名单
附件:
金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组名单
组 长:程东中 县政府副县长、市食安委主任
副组长:李勇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张经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食安委副主任
唐玉龙 县农发委主任
叶章科 梅山镇党委书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王观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平先 县供销社主任
张 伟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漆先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漆学坤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龙 县人社局副局长
易 燮 县教育局副局长
盛学勇 县卫计委副主任
汪铭锋 县编办副主任
梁远启 县法制办副主任
黄守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解正定 县农发委副主任
肖家东 县发改委(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
蔡 骥 县环保局副局长
马千里 县住建局副局长
朱 阳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洪斌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林业局副局长)
郑才刚 县商粮局副局长
郑 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 诚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陈福俊 县经信委副主任
解宜斌 县科协副主席
闵远银 县应急办主任
周 娟 县文明办副主任
詹 越 团县委副书记
胡述寿 县盐务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守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