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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110500000/201912-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19-12-26 08:48: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7-15 00:00:00
来源单位: 医保局办公室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9-07-1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金医保〔2019〕56号 词: 医疗机构,病种,医保,患者,定点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工作的通知

2019-12-26 08:48 来源:医保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医保〔2019〕56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

为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效能,优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手续,切实增强参保城乡居民的满意度获得感,鉴于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市级统筹,转诊转院医保系统程序全市统一不能改变,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参保城乡居民转诊转院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诊范围

乡镇卫生院转诊转院病种范围原则上为“50+N”病种之外的病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转诊转院病种范围原则上为“100+N”病种之外的病例。

二、转诊条件

1、经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或不能控制病情发展的疑难病症的;

2、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抢救危急重病症患者条件的;

3、定点医疗机构缺少必需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

4、县直医疗机构对符合下转条件的病人应向下转诊;

5、其他因病情需要转诊的。

三、转诊流程

转诊转院手续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患者无需往返医院各科室签字办理。所有转诊一律实行网上电子转诊,出院后补办转诊无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转诊转院手续是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体现,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转诊转院工作领导组,明确转诊转院工作职责,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手续。转诊转院工作将纳入医共体建设医保基金绩效考核内容。

2、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要以参保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乡镇卫生院是辖区内参保患者首诊后转诊转院的责任主体单位,根据患者病情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上转至县级医共体牵头单位;县外转诊一律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按规定办理。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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