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005-00016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发文日期: 2020-05-16 17:12: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5-16 17:12: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经标解读新修订《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经标解读新修订《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0-05-16 17:12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文件制定背景

鉴于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知识产权工作职责由原科技部门整体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六安市在2019年内已完成相关政策的衔接,将涉及知识产权部分的奖励资金从原市科技局切块至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我县的政策修订及资金配套工作相对滞后,亟需出台新的配套政策,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县深入贯彻实施。

二、文件制定过程

20202月,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金寨实际,起草了《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稿),20203月,通过OA向县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了《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316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20205月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2020514日正式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次新修订的《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基本保持原《金寨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及知识产权方面资助政策的稳定和连续。同时整合了原政府文件(金政【201347)中有关商标及地理标志的资助政策,即《办法》中第二章(二)商标及地理标志的资助和奖励的内容;针对当前我县专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度下滑;2、从知识产权产业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农业种养植方法、化学配方类发明、普通制造业类发明加大了审查力度,申请驳回率达到30%以上,授权率明显下降;3、我县已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因企业停产、年费增多、保护期满等诸多不利因素,出现失效、流转的现象不断增多。),需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加以解决。

新增加:《办法》第二章(一)专利的资助和奖励,“3、对企业当年流转授权发明专利技术,并保持5年有效的,每件奖励2万元;对企业当年新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确保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以及省市对县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实现持续增长、稳中有升。

新增加:《办法》第二章(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资助和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每个奖励5万元;体现对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鉴于实用新型授权专利对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具有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对企业获得实用新型授权,重新确定每件一次性奖励1200元的奖励标准。

四、创新措施

《办法》修改的亮点是,大力鼓励职务发明,资助和奖励政策向企业倾斜,有效整合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品牌意识,增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企业增大自主研发的资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以推动我县区域性创新能力的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县主管部门负责补助项目的监管,县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明确申请单位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追回全额资金,且5年之内不得申报各类政府补助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大举报的奖励力度,凡实名举报套取专项资金的,经查证属实的,县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由县市场监管局认真执行该政策,并适时进行评估。对实施过程中不符合实际的条款,或上级部门有新要求、或县域经济发展出现新态势,按照规范性文件修订的程序进行修订。

解读单位: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张经标

联系方式:0564-70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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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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