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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83H/202012-00002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公告
内容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文日期: 2020-12-02 08:58:4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02 08:58:49
来源单位: 审计署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文  号: 审计署令第13号 词: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2020-12-02 08:58 来源:审计署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15日第15次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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