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009-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0-09-11 17:54: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9-11 17:54: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监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359238
名  称: 【文字解读】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金寨县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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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金寨县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0-09-11 17:54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建筑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我县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权重不断增强,对地方财税贡献日益提升,吸纳劳动力就业成效显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有关企业和部门负责人座谈调研,部署支持建筑业发展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研究建筑业发展专题会议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政策意义和目标

推进我县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我县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我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稳步提升,不断提高建筑业对地方财税的贡献率,促进建筑业企业在管理、创新、资质、信用、质量安全等方面全面进步,实现建筑业加快发展目标。用2-3年时间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5家,骨干企业16家,促进我县向建筑业强县迈进。

    三、政策起草过程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住建局负责拟文,在拟文过程中,县住建局多次组织召开县直有关单位及建筑业企业座谈研讨,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多轮修改后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之后报经金寨县人民政府第42次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2020年9月9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金寨县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从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完善建筑业核算统计;支持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小型项目企业登记名单;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建立协调联动会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

    五、创新举措

1、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养我县建筑业龙头企业,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实施建筑业高端人才培育计划,县财政对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实施奖励等。

2、为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一是通过招投标制度改革,为本县建筑业企业参加重点工程招投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鼓励和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参与连合体投标,破解本县企业资质等级低、工程业绩和奖项积累少等难题。

3、多措并举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全面发展。一是提倡实行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在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创优目标和奖励范围、标准;二是加大对我县建筑业企业拓展县外、市外、省外市场的支持力度,我县建筑业企业在六安市以外承接工程,其建筑业产值纳入本县统计范围,且在本县纳税的,对其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80%的比例奖励扶持企业;三是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建筑业企业收取其他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通过保函、担保或保险的方式缴纳上述4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但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建立金寨县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组织县住建、公管、财政、税务、人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投创中心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

1、制定金寨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办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2、制定建筑业企业人才培育方案(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3、落实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鼓励外地大型企业迁入奖励政策,建立总部基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投创中心);4、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牵头单位:县发改委);5、制定完善招标条件和评分细则,拟定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落实支持我县建筑业发展和鼓励联合体投标相关措施等优化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项目企业登记名单(牵头单位:县公管局);6、完善建筑业核算统计,落实政府投资工程在合同签订时设置外地施工企业在金寨全额缴纳增值税,工程款支付至独立核算的金寨分公司账户等内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重点工程处、城管局、规划服务中心、城投公司);7、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公管局、人社局、审批局、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重点工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各自职责分工);8、制定建筑业企业职称工作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起草科室: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监管科
   联系人:方永胜
   联系电话:0564-7359238
   联系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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