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金发〔2019〕5号)和《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乡镇对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2020年认定数和乡镇产业发展规模,经12月13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金寨县2020年第二批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村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下达到乡镇,按照每位村级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安排5万元的标准,主要以农村“三变”资金入股方式予以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7060392,联系人:林志礼。
附:金寨县2020年第二批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村级)专项资金公示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