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在国家、省、市大力支持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优势,切实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在推进大发展、大建设中,一些部门和乡镇项目库不健全、项目安排随意、项目规划缺失、项目变更无序、项目资金无预算、资金欠账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预算法、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变更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下发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严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项目申报、立项、变更、招标、施工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决杜绝“先上马后找钱”“小招标大决算”等项目建设中的乱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9日县财政局初步起草完成《通知》初稿,并在县财政局内部开展多轮讨论,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于2月25日报县政府领导审阅,3月19日县领导签批下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监督等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是严格项目资金审批程序;二是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三是明确项目资金投入责任;四是加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五是规范项目结余资金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招标、变更、监理、施工及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负主要责任,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主要负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二是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清理,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责令及时改正,暂停拨付项目资金,涉及违法的要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部门查处,同时要全面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低效或无效的项目,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及时调整或停止项目实施。县审计局要将项目欠账作为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离任时项目欠账较多的,要倒查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全过程,查明原因,责令整改。
七、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