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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109-0016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1-09-15 16:22: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9-15 16:22: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流调溯源】安徽2名密接者情况通告!
文  号: 词:

【流调溯源】安徽2名密接者情况通告!

2021-09-15 16:22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13日,安徽宿州灵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紧急通告。


9月13日15时,灵璧县疾控中心接福建省疾控中心协查信息,灵璧县居民邱某涵为仙游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张某军的密切接触者。后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灵璧县居民邱某涵及其母亲张某为仙游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张某军的密切接触者。邱某涵、张某目前已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邱某涵、张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9月9日11时许,邱某涵、张某乘坐私家车前往泉州晋江机场,12时许到达晋江机场;14时乘坐GL8590航班(14:00—16:00,座位号8L,8K)飞往徐州观音机场;16时到达徐州观音机场,在机场未进入卫生间,除取行李之外未有其他停留;16时30分乘坐苏C**8698出租车(滴滴出行)前往灵璧县朱集乡浍庙村邱家庄,17时15分到达家中。


2.9月10日9时20分,张某骑电动车送丈夫到朱集加油站附近路口等车。10日16时30分左右,邱某涵、张某骑电动车到朱集街菜鸟驿站寄快递,然后回家,全程未佩戴口罩。


3.9月11日11时许,邱某涵、张某作为仙游县疫情发生地来人由120转运至县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邱某涵、张某有接触的人员,在灵璧县区域内的人员,立即与灵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灵璧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区域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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