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金寨县青山镇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69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青山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电话:0564-2702601,邮编:2373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山镇围绕全面推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载体,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36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对基层政务公开的引领作用,2019年11月份,按照省市县要求,在12月10日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进行全面合理调整,对新增栏目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全面实现公开。
2.做好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责任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各部门再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实时更新、信息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谁职责、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强调主动公开和发布时限,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准确性。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的同时,严把保密审查关。
3.积极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以2019年度全镇脱贫为契机,全面推深做实脱贫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结合、部门村组配合等方式全面公开扶贫政策、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扶贫项目和资金等信息,助力全镇脱贫。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依法公开污染源、污染预警等信息,重点公开给排水、污水、空气、土壤等污染信息,及时公开上级环保督察问题和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更精准、更公开。积极公开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税融通、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等金融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归集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4.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展示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征地、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如资金分配、享受政策红利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公开。量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公开任务,对重点领域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减税降费、办理破产等具体指标进行考核细化,助力全市“放管服”改革显成效。
(二)全面贯彻新《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在镇政务服务中心摆放《新条例》解读和新旧条例对比,利用电子显示屏巡回播放。镇党政联席会专题学习《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并要求将《新条例》纳入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镇信息员开展专题学习,确保把《新条例》渗透到政务公开工作的血液中。
(三)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9〕40号)要求,修订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申请表、流程图等内容,要求各信息员按照新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三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工作规程,信息从产生到公开需通过发布员、审核员、管理员三级严控把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
(五)平台建设。用活三级平台 县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利用六安市人民政府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做到了所有组配无空白,公开信息规范;镇级政务公开宣传平台。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除在网站上公开外,利用镇为民服务中心、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发布,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为通畅;村级村务公开平台。依托群众服务中心、信息查阅点、电子显示屏和村务公开栏,坚持“一块豆腐都要上墙”。同时,依托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扶贫帮扶人、工作队等,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及时送到群众家中,并现场解读,协助群众申请、查询政策,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现场、专业的政策解读服务。
(六)监督保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各村(街)、各部门和镇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督查督办相结合,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村、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测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考评。同时,结合查阅点、意见箱的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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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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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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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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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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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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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0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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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9 |
0 |
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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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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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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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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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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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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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8 |
197.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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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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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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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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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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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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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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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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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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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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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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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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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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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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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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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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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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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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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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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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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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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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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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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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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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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近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络在便捷性和互动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监督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青山镇将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全力以赴争创市县示范点,努力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