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406室,电话:0564--7356666,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新条例》法定义务,按照县行政审批局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围绕县政府重点领域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423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做好部门信息公开网的更新维护,积极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公开单位公开发布的文件、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进度和完成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单位照职能分工,推动重点领域和“两化”信息公开常态化,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用地、水利、规划、施工,企业设立、注销、变更,社会团体登记,文化教育卫生等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办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办理各类许可8887个,做到许可结果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本单位2020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优势,新增人社、公积金等部门联动作业,实现企业开办常态化“一日办结”。二是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在去年新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公章的基础上,又免费新增合同专用章。共为全县1756家企业免费刻章7680枚,减少制度成本57.7万元。2020年9月份开始,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三是拓展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全程代办企业开办业务,为群众免费代办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企业1220户,占全程电子化注册70%。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我局承接的74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属性类似、相互关联的原则进行整合,重新设立“商事登记”、“工程建设”和“社会事务”三大类“一窗”受理窗口。按照“受审分离”的原则,确保行政审批权力透明,运行规范、高效、廉洁。二是拓展“办好一件事”覆盖面。在全省统一上线的56项“一件事”的基础上,推出了具有金寨特色的7个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跑腿最多的“办好一件事”事项,办事人员只需要在一个窗口提交材料,一次办成。三是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部署,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了选址、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全部通过一网办理出证,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的审批效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减少20%以上,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证承诺办结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短至21个工作日。
4、疫情防控。一是同时抓好疫情防控与政务服务工作。2020年2月份,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线上619件,线下81件,网办率88.42%;提供预约服务50余次,邮寄服务12次,咨询服务600余次。二是全面落实大厅常态化防疫。严格落实大厅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引导,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安康码”等;三是持续推进“安康码”应用。全县累计领取“安康码”527645枚,占常住人口的97.52%,人均核验10.36次,人均亮码12.93次,累计处理申诉10905个。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9〕40号)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为抓手,完善本职工作,加强公开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工作规程,信息从产生到公开需通过发布员、审核员严控把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要求调整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使栏目更加规范完整。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查阅点,规范政务服务,要求各窗口,主动协助前来咨询、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申请、查询政策,详细全面解读政策和业务办理条件,主动指导企业和群众利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查询和办理业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或者不跑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五)信息公开管理和监督保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规范单位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定期检查信息错别字、敏感词风险、隐私泄露风险、错链死链与空白栏目等,按要求积极整改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 |
-3 |
88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55443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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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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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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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门信息公开网栏目信息更新维护不全面,只重视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和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开,其他栏目有所忽视,更新不及时;二是工程建设项目许可结果信息要素不够全面,缺少项目代码。我们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一是依照县直部门公开指标体系逐一检查完善各个栏目信息,根据单位政务公开领导组分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并定期检查;二是及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报送表格模板,增加项目代码,做到了有项目代码的审批结果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