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61号)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梅山镇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
659670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244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双河路和南溪路交叉口,电话:0564--2701001,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山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规范发布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拓展公开渠道,务求公开实效。按照县政务公开办部署,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两化”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县考核和第三方评估要求,凡规定需要公众知晓的、应当公开的信息,我镇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政务平台公开发布。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强化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信息,逐步完善清单内容;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等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落实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特别关注“三公”经费细化程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公开有关内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共更新和发布信息2160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7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信息1567条,民政民生类信息297条,医疗卫生类113条,农林水利类信息158条,文化教育类信息99条。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迅速部署、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试点领域指引,结合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增设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下设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30个领域,以利企便民为根本出发点,将公开内容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及时更新,努力推动全镇政务公开“两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共发布2522条信息。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39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191条、安全生产领域74条、环境保护领域41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47条、扶贫领域201条、救灾领域124条、就业创业领域85条、社会救助领域297条、社会保险领域76条、涉农补贴领域90条、医疗卫生领域74条、义务教育领域62条、市政服务领域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相关事项,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深化平台建设,结合“两化”工作,做好政府网站公示栏目的新建、整合、改版、迁移。以梅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新媒体辅助政务信息公开,利用“梅山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就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及时、准确地回应。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
深入推进信息发布-解读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解读。2020年全镇共发布本级政府文件 17件,政策解读文件 14 件,均随原文附政策解读链接,为全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按规定办理答复,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建设,明确每个事项公开责任部门,对各部门上报信息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今年以来,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被责任追究情况。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投诉举报。对照第三方评测结果,要求各部门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较好地解决了部分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主动公开重点不突出、公开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全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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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2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6 |
0 |
1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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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20.0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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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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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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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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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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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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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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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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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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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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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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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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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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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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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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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全镇政务公开建设与发展仍不平衡。镇政务公开工作基本上是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兼任,经办人往往身兼数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效率和质量。部分镇直部门在领导重视、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等方面有待提升;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部分镇直部门不注重信息时效性,经常上报滞后;个别部门在起草文件和产生信息的过程中,抱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心态;个别政策解读材料未能与政策文件同步提供;
3.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目前,政策解读主要采用文字解读的形式,不利于知识水平较低的群众阅读,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政策受众面。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我镇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积极改进: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深入推进“五公开”,完善相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由镇党政办和镇直各部门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在绩效考核中占比,加大对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督促、检查、通报力度,促进各部门负责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的提升,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与党政办的信息联动,保障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建立健全政策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要求起草部门在报送镇政府发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于拟不公开的政策文件,说明不公开的依据和理由,防止应公开的文件未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公开信息。将标准目录作为衡量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的一把尺子,定期对政务公开业务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政务公开改革试点成果,持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公共企事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扩大政务信息受众面。严格执行政策解读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文件的同时,一并撰写并报送解读文本。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解读范围,创新了解读形式,尝试采用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解读,增加政策的亲和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梅山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