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桃岭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桃岭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1、 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乡党委、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乡重点工作目标之一,通过年初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分解,平时强化督查,年终开展考评兑现奖惩等一系列措施,力争桃岭乡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县乃至全市先进位子;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多次在乡村干部会议上进行安排布置,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乡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组织建设,鉴于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组以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线和加强。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乡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让乡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乡直单位、村信息员掌握及时政务公开知识,知道该公开什么,该什么时候公开,怎么去进行公开,做到日常及时公开、主动公开。
2、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我们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狠抓三大攻坚战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信息。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发布信息,积极探索群众满意、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务公开道路;其次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各项政策解读、惠农补贴、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征地拆迁、民政救济、项目招投标、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工作动态、农民宅基地审批等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
3、夯实服务基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促进政策公开。积极打造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服务大厅达到“十有”建设标准。及时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今年以来乡村为民服务中心共为民服务事项办件计10635余件,深受群众称赞。
二是积极维护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通过多渠道信息挖掘,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9年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6条。对网站栏目建设、公开的内容,我们做到细化,让群众能找得到、看得懂、记忆深,发挥公开内容的质量效果。2019年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平稳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栏目整合、迁移等工作。
三是积极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信息网站公开同时,我们还充分组织乡村积极利用微信群、公开栏、广播、短信、明白纸等进行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网络信箱等,积极加强网络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19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69件,发放政策解读1200份,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加强督查考评,不断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平时、季度、年度考评,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督促检查。乡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把政务公开纳入重点工作月考评,考评得分纳入驻村乡干和乡直部门平时绩效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年终进行综合评比检查,依照乡考评细则兑现奖惩。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新条例》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乡政府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具有完整性、真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成效是否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并进行定期监督评议。按照“谁职责、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强调主动公开和发布时限,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三是通过把政务公开与干部个人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窗口工作人员社会服务承诺、党员干部承诺践诺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开展基层站所行风政风评议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依次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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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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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增加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加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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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增加0 |
0 |
行政强制 |
0 |
增加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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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增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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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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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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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6次 |
14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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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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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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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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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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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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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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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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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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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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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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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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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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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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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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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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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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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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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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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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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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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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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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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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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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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
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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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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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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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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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显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具体和不及时,解读不到位;工作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流动性大,影响政务公开的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桃岭乡将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切,把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继续保持全县政务公开先进位次,力争入围市级示范点,努力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主要工作:
1、继续争创六安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5、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6、强化“五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7、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优化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8、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巩固政务公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