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管局: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深做实交易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发表时间:2021-01-25 14:59 作者:简定 来源:县公管局 责任编辑:何瀚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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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目前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着力织牢织密疫情防控责任网。

一是落实责任,严明纪律。明确两名局班子成员分别对全县工程类、政府采购类项目进场交易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常研究、勤分析、周调度、日报告,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规定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科学防控,强化措施。每天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场所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清洁。实行“一标一保洁”“一标一消毒”,定期、不定期对交易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做到保洁消毒到位,不留死角死面,确保交易场所环境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三是抓住关键,严管人员。第一,坚持“扫码”通行。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申领、出示“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经核验后进入开评标场所,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第二,严格体温检测。对所有进场人员均实行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对体温检测超过37.3℃及以上的人员,及时通报给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留观、隔离、医治等防控措施。第三,佩戴口罩进场。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交易场所。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室内后,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入座,并保持相对安全距离,不得随意走动。第四,严控人员数量。招标(采购)人原则上每个项目安排2人(开标区1名业主代表,评标区1名业主评委)进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个项目安排4人(负责人1名,开标区2名,评标区1名)进场。投标人(投标供应商)一个项目仅限1人(委托代理人)进场。委托组织简易程序发包项目通过摇号方式确定10%的诚信企业代表进场。第五,禁止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人员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或者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等,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不予接受。第六,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代理及投标活动必须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国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外国内人员参加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和投标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复印件在开标现场递交与检查人员,以备查验。第七,及时调整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要求。在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正常项目的开评标,其评标所需的评标评审专家一律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在金寨县工作的本地专家中随机抽取,不再抽取县外专家。第八,实行盒饭用餐,严禁安排桌餐。因开评标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使用一次性餐具实行盒饭用餐,不得安排桌餐。同时,用餐人员分开就座,保持相对安全距离。除中餐外,原则上不安排晚餐,因工作原因误餐的,实行货币化补助。

四是实行承诺,严格追责。要求所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的工作人员和投标企业(供应商)进场交易的投标人员必须提交开标前14天个人行动轨迹及身体状况等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书面承诺和说明,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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