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管局:强化标后监督检查 着力提升招标(发包)工作水平

发表时间:2021-12-04 00:07 作者:汪光俭 来源:县公管局 责任编辑:何瀚 点击数: 我要纠错
字号:[  ]

为严格规范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发包工作,强化中标(成交)企业和监理单位标后诚信履约监管,金寨县公管局根据全县年度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要求,11月11日至11月24日,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先后对全县23个乡镇、经济开发区、金寨职业学校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工作、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了第二次专项检查。

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分管负责人口头介绍、查阅招标(发包)档案资料、到项目施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本次共检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394个,其中,单个项目概算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9个,400万元至1000万元公开招标项目36个,100万元至400万元委托组织发包项目116个,30万元至100万元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142个,3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71个。

严格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政府投资乡镇自行组织发包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缺岗现象较普遍、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不及时、少数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4个方面84个问题,分项目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由被检查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要求各乡镇(建设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逐一逐项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要查缺补漏,举一反三,督促招标(发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严格规范招标(发包)工作程序。要求招标(发包)人进一步严格规范发包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和第三方电子化交易平台将招标(发包)公告、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等向外公开发布,做到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程序规范,结果有效。

严格处理企业不诚信履约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不履职的失信行为,各招标(发包)人依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足额兑现企业违约金,并对违约企业进行诚信评价,纳入“黑名单”管理。

严格落实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各招标(发包)人在与中标(成交)企业签订合同之前,应敦促中标(成交)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等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做好合同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未足额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应协同县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约谈中标(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视其情节给予中标(成交)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分,限制其投标资格。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