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我县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公布。
一、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RM4ABXL;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白马峰路以北;实际控制人:王绍武。
经查,王绍武在经营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拖欠34名员工2020年8月至11月工资共计467155.62元,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足额支付,造成多名员工集中上访讨薪,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2020年12月30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绍武分别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对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二、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N4FJT26;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园洪河路26号5幢车间;法定代表人:李卫
经查,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经营期间,拖欠39名员工工资共计221528元,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足额支付,造成多名员工集中上访讨薪,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2021年1月18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对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王浩拖欠劳动报酬案
王浩,身份证号码:342426********3015。
经查,王浩在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经营金寨艾佳箱包有限公司期间拖欠52名工人工资共计330342元,2020年10月28日,县人社局依法向王浩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王浩逾期未履行并涉嫌存在逃匿行为。
王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2021年1月19日,金寨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1年1月21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王浩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对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姜新明拖欠劳动报酬案
姜新明,身份证号码:320521********2315。
经查,姜新明在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份承包金寨县宝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安装调试工程中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5850元。2020年12月15日,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到期后姜新明仍拒不履行承诺,导致多名工人投诉,产生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姜新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2021年1月21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姜新明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对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
序号 |
地区 |
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列入名单事由 |
列入日期 |
涉及金额(元) |
认定部门 |
1 |
金寨县 |
安徽键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王绍武) |
91341524MA2RM4ABXL |
拖欠3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467155.62元 |
2020年12月30日 |
467155.62 |
金寨县 人社局 |
2 |
金寨县 |
合肥众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91340111MA2N4FJT26 |
拖欠3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21528元 |
2021年1月19日 |
221528 |
金寨县 人社局 |
3 |
金寨县 |
王浩 |
342426********3015 |
拖欠5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30342元 |
2021年1月21日 |
330342 |
金寨县 人社局 |
4 |
金寨县 |
姜新明 |
320521********2315 |
拖欠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5850元 |
2021年1月21日 |
75850 |
金寨县 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