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结合社会救助改革,建立三项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审批委托下放工作监管,保障社会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申报核查机制。采取“村核查评议、乡审核批准”,对村级核查初报的社会救助对象,乡镇先提交信息平台比对,然后组织专人入户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后再反馈救助对象所在村(居)民组议事会进行听证评议,保障标准等评议结果由村民组长签字后上报村委会汇总,报乡镇政府审批。
二是公开公示机制。社会救助对象在乡镇、村公开栏和政府政务公开网上长期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异议的及时开展组织调查,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三是随机抽查机制。县民政局建立线上平台核查监管制度,每月重点对新增救助对象开展核查,有异议的及时反馈乡镇进行调查;制定社会救助定量考核指标,针对救助对象变动、低保覆盖率、线上核查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每季度开展随机入户抽查或委托中介机构抽查,对救助指标异常的乡镇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