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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法援三助,终见笑容

发表时间:2021-11-10 17:02  作者:司法局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点击数:  字号:[  ]

我叫李弦歌(化名),今年41岁,是金寨县白塔畈镇人。 在2005年,通过网络认识了刘某,一段时间后,就和他领了结婚证。过了几年,我为他生下了一儿一女。

结婚后,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反而因为我和刘某的性格冲突,总是吵架,甚至于出现被他打骂的情况。2017年的8月份,对婚姻生活不满的我,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想着日子能过就过,忍忍吧,于是我又撤诉了。

一年后,我带着两个孩子与刘某开始了分居生活。我一边打着零工,一边要照顾两个孩子,家庭的支出全靠我一个人,我记不得为此哭过多少次,生活的苦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想要再次起诉,但是对法律了解不多的我,也不知怎么样才能让我的问题得到解决。请一个专门的律师,又花费太多。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咱们县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横幅,眼前一亮,我便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的聆听了我的遭遇,帮助指派了律师。

在律师的帮助下,我于201811月再次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刘某拿出了保证书,说以后好好过日子,对我好,对孩子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我心软了,又撤诉了。可谁想,那之后,刘某还是不曾改变,而我不得不又扛起整个家庭的大梁,独自抚养儿子和女儿。

20198月,我鼓足勇气再次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我的意愿,为我指派了律师,我又一次提起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我与刘某调解和好。人人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果不其然,过了一段日子,我和刘某还是过不到一块儿去。我的心彻底的死了,生活显得是那么的灰暗。

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第三次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为我指派的律师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就着力收集我这些年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培养教育儿女的费用等证据材料。法院最终裁定准许我和刘某离婚,儿子由父亲抚养,女儿跟我。天上的阴云散了,阳光终于照进来了。

多少个夜晚,我躲在被窝里哭泣,多少个白日,我汗如雨下。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帮助下,我李弦歌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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