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0924352265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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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保障金润广场楼盘中购房者的合法产权 |
来信时间: | 2021/04/02 09:35 |
来信内容: |
之前我在政府网投诉“金润广场购房三年无法办证”,得到回复是“经查询,您说的在金润广场所购房屋不在司法查封状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立即要求金润广场提供备案合同,得到结果是:该房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将进行拍卖,合同无法备案。我们在住建局处得到证实。结果依然是没有合同无法办理产权证。
此房我于2018年5月在售楼部购买,并交付了契税、工本费等一切办证费用。签订了定房合同,售楼部说待他们备案后换正式合同。三年来我们一直在催,得到回复是消防没验收等一切谎言。直到2020年11月4日被告知此房已于2018年1月被查封,现将强制执行腾空拍卖,我们花钱买的房子住了3年成为别人财产。金得顺公司开发金润广场是金寨县招商项目,项目房在金寨县公开售卖,买房时房屋没有法院查封的封条,政府也没有风险提示,我们购房在售楼部合法购买,应依法拥有产权,像我这类购房户还有很多,光我们楼层就有13户。现在不论开发商处于什么状况,政府都应该督促并协调他们尽快处理法律纠纷。依法给我们办理合法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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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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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4/03 09:5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已和您电话联系。经查询,您说的在金润广场所购房屋在房管局的销售备案系统中显示,于2018年2月2日被法院查封,2019年1月29日再次被查封。开发商2018年5月销售已查封房屋属于违法,不能备案,拿不到销售合同。由于当时法院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预查封,所以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不在司法查封状态。对于开发商这种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对于商品房,没有已备案的销售合同,不能进行转移登记,所以不能为您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咨询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7356868)、房管局窗口(电话:735631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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