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224351364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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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粤海强制清场 欣悦广场不退还押金 |
来信时间: | 2021/05/24 22:35 |
来信内容: |
潘书记您好。我是香港花园二期综合楼,欣悦广场四楼美食城其中一个档口的经营者。在2019年9月份和将粤公司签的合同,并交押金2万元。由于商场的经营不善导致商场倒闭。现粤海要收回房子,并且要强制清除我们,现在商场的几个老板把我们押金的事推来推去,没有一个人能处理。我们也去法院问过了,叫我们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但是就2万块钱起诉费就要3~4千,对于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实在是请不起。现在面临着粤海要强制清场,欣悦广场也不退还押金,实在是被逼无奈,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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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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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5/26 09:3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您的诉求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经了解,您已经向金寨县人民法院起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