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355376605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老城区危房置换
来信时间: 2021/07/12 20:35
来信内容:
尊敬的汪书记: 您好!县里出台的老城区危房置换政策深得民心,十分及时。但我们老百姓也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自己无力解决,今特向您反映,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是梅山镇红村社区娱乐组的,房屋是老一辈留下的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社区、镇里几个部门都上门勘察了三次,都鉴定为危房,但却始终不能置换。原因是只有一个房产证,面积只有118.9平方米,只能置换一套住房,如果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则可以置换两套80平方米的。而我家弟兄两人,母亲健在,如果只能置换一套住房,这几个家庭又怎么住在一起生活呢?家里生活困难,我弟兄二人在外均无住房,在房产证之外盖的有小厨房、柴禾棚,也不知道是否在航拍图内,如果在的话,加上一点面积也就够了,所有这些对于我们老百姓都是无能为力,所有特别希望能得到书记的援助之手,使我们能够早日搬离危房,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 致礼!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办理时间: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当前我中心正在实施梅山老城区城镇居民D类危房搬迁工作,是针对本户现状居住、家庭唯一住房、产权清晰、经鉴定属D类危房的实施危房搬迁安置。如你户自评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所在社区申请危房搬迁,经复核认定符合条件后,由我中心进行房屋确权登记,按现行房屋征收政策进行搬迁安置,实际搬迁房屋面积以确权登记调查结果为准,产权人依据产权证登记结果为准,原则上不得进行分户。
同时,因政府存量房源紧张,遵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家庭人口较少而搬迁面积较大的危房户,只安置一套住宅房,安居中心对该户其余房屋进行保全且拆除,在该地块拆迁改造时,执行未来的拆迁政策。
如你户确实存在住房困难,可申请租赁公租房过渡。如有其他疑问,可向我中心和梅山镇政府咨询。
我中心联系电话:0564-7359091,梅山镇联系电话:0564-2701001。
感谢您对房屋征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