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43553766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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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老城区危房置换 |
| 来信时间: | 2021/07/12 20:35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汪书记:
您好!县里出台的老城区危房置换政策深得民心,十分及时。但我们老百姓也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自己无力解决,今特向您反映,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是梅山镇红村社区娱乐组的,房屋是老一辈留下的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社区、镇里几个部门都上门勘察了三次,都鉴定为危房,但却始终不能置换。原因是只有一个房产证,面积只有118.9平方米,只能置换一套住房,如果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则可以置换两套80平方米的。而我家弟兄两人,母亲健在,如果只能置换一套住房,这几个家庭又怎么住在一起生活呢?家里生活困难,我弟兄二人在外均无住房,在房产证之外盖的有小厨房、柴禾棚,也不知道是否在航拍图内,如果在的话,加上一点面积也就够了,所有这些对于我们老百姓都是无能为力,所有特别希望能得到书记的援助之手,使我们能够早日搬离危房,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
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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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安居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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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当前我中心正在实施梅山老城区城镇居民D类危房搬迁工作,是针对本户现状居住、家庭唯一住房、产权清晰、经鉴定属D类危房的实施危房搬迁安置。如你户自评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所在社区申请危房搬迁,经复核认定符合条件后,由我中心进行房屋确权登记,按现行房屋征收政策进行搬迁安置,实际搬迁房屋面积以确权登记调查结果为准,产权人依据产权证登记结果为准,原则上不得进行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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