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5244147906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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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物业收费标准 |
来信时间: | 2021/08/15 15:41 |
来信内容: |
听说有的地区有地方性政策,规定长期(超过六个月)未实际入住的住房,物业费可以减免,一般在50%至70%之间,请问我县有相关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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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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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8/16 16:3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303号文件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业主在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后,可适当降低物业收费标准,具体幅度由双方商定。如有不详可拨打5188388,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