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524394658903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户口问题
来信时间: 2021/09/06 15:39
来信内容:
您好!我的户口是当时2002年上学,从农业转为非农业,现在上海工作。 1.现在户籍在金寨,是否可以从非农业转为农业户籍,2.如可以如何转?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21/09/08 15: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已和您电话联系沟通,告知相关规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53号)要求,201571起,我省取消户口农业、非农业性质区分,统一转换为居民户口。《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一) 夫妻间投靠;(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故您暂不符合户口迁回原籍现行规定。如有疑问,可致电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咨询,咨询电话:0564-705105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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