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324363518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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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水库钓鱼 |
来信时间: | 2021/09/16 13:36 |
来信内容: |
咨询一下,我县水库钓鱼到底怎么规定的?听说水库又对外承包了,承包后是作什么用途??看到水库边有挂的横幅个人只能单钓单竿单线单竿单钩休闲垂钓。问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个人休闲垂钓鲫鱼餐条充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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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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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9/23 18:4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禁渔有关规定,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禁渔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捕捞水生野生生物行为(包括垂钓),非禁渔期间可以进行休闲垂钓。 休闲垂钓应按照规定要求,限制钓具数量,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饵料、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目前,金寨县人民政府同海亮集团开展深度合作,在梅、响两库以“人放天养,以渔净水”经营理念开展净水增殖渔业生产。 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县农业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64-70608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 2021年9月23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