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62403367142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事宜
来信时间: 2021/10/13 16:03
来信内容:
原夜间施工许可证由住建局、环保局联合审批并予以公示。 自今年下半年开始,环保局表示该项职能已全部交由城管局办理,如今住建局审批流程办理完结后,城管局表示仅有执法权而无审批权,请问如今金寨县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能否明确。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时间: 2021/10/20 09:0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主管部门证明。该项程序仅是证明,不是许可和审批。根据金编﹝202036号文件,目前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管理职责已划给县城市管理部门,我局已与其沟通协调,具体办理流程请与主管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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