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524533771420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退役军人社保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11/01 15:53 |
来信内容: |
本人1996年12月入伍2009年5月转业当时政府没有安置。现在私企打工企业设有养老保险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我个人交了五年社保而后政府和个人又补交到19年1月这样有10年。我想知道我服役的12年算不算交费年限?如果算就有20年。因为今天我到社区和梅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他们说个人自己交社保的服役年限可能不算交费年限。二,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种当的没有女置的转业士官现在有没有政策特别是个人社保方面的。谢谢!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办理时间: | 2021/11/03 17:1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戚瑞,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你于1996.12入伍,2009.04退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你服役的12年视同缴费年限,但账户里没有钱。同时根据你社保断缴时限,政府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为你补缴了55个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资金。目前你已达到社保缴费最低年限,后续多缴多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人:吴铭,联系电话:0564-2716806。11月3日上午已与来电人联系沟通(1865644676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