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324072791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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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慢性病报销,电子发票问题的再次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11/03 13:07 |
来信内容: |
县医保局:谢谢你们的及时回复。但有一点仍然不清楚。你们在回复中说:“请您持纸质版电子发票、费用明细(明细上必须加盖公章)至金寨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现在的情况是:电子发票上已经有所有的费用明细,医院不再提供明细了,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我在医院找到财务(收费)·医保办等部门,都不给盖章,说是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公章,报销单位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扫码认证。因此我无法在报销时提供盖章的报销材料。具体该如何办理,请你们再次明确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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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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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11/05 15:3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请提供带有费用明细的电子发票至金寨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564-706215或7060039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