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624441660705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金寨县房产中介违规操作恶意骗取中介费
来信时间: 2021/12/05 16:44
来信内容:
金寨县将军大道众兴*产没有经营资质,在买卖商品房过程中,在卖方房产证所有人未同意的情况下,找卖方儿子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房屋无法成交,拒绝退还中介费,甚至扬言起诉卖方儿子诈骗买方定金,望领导重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1/12/09 16:41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局已协调中介公司为您办理退款手续,且退款已到位,问题已妥善处理。如有其它需要了解的内容,请咨询县房管局窗口:0564-735631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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