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01912593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空置房和押金
来信时间: 2022/01/05 20:10
来信内容:
2019年在正和一中领新房时交纳物业费并另交两千装修押金(碰损电梯等),还有两百多垃圾费。后因边户与中户开门时门打门,我就未装修入住。在2022年1月5日到物业公司申请退押金等,物业人员(一男年青和二名女年青人员)说要补2年物业费,口气很大,态度很强,意思是垃圾费等你装修和卖给下家时也要交的,不如等或转下家装修时用。要押金就要把物业费交清,县2017物价303上还有协商空置房物业费。但此江苏苏*物业口气很大,不交就不退。请问县书记领导,当前我县正大发展大建设,那么多在外回乡购房者支持家乡建设,难道购房空置几年就任由物业公司宰杀吗?还有就是县物业中心及开发区物业办对从事物业公司要定期检查,如洋房物业费和别墅价一样(阅山悦府5幢跃式洋房与玉博园那块的后期别墅、思源学校东),物业加收调整费,价格怎么定的?请书记关心,此事牵扯群体很多,能否统一大致方向,以解建房、卖房、买房和空房户的心结,好政策就会让大金寨建设越好。希望重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2/01/11 09:4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2019年5月27日物业公司收取你户的装修保证金,2022年1月5日你户前往物业办公室要求退领,物业公司没有不退现象,只是退还装修保证金需要核实业主身份信息,查看房屋内有无违规装修现象。且垃圾清运费属于一次收取,物业费通过物价局审核,对反映房屋空置欠2年物业费问题,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看看是否有减免政策。现你户房屋转卖且不提供买房者信息,容易造成纠纷,请你积极配合更替新业主信息。如有不详可拨打270865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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