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424472141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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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绿城开发商和物业都让人失望 |
来信时间: | 2022/01/13 14:47 |
来信内容: |
2020年五一期间高兴的买了一套绿城的房子,合同上说明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可是却通知2022年1月8号收房,这是第一点,违约了,交房那天又发生了很多不愉快,有个增值服务费,我不想给,可是不给就不给你拿房,我也跟他们说了第一年基本都是在装修,根本享受不到这个增值服务,而且这个服务也应该是业主自愿交的啊,这是第二点,物业费是从2022年1月1号开始收的,可是我2022年1月8号才去拿的钥匙,这中间的几天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不交就是不给你拿房,这是第三点,还有代办各种契税什么的,请问你开发商物业有这个权力吗?去看了一眼房子,我就是在家带孩子的都发现了很多问题,液化气管道都没有,找他们都没用,说是维修,这么多天过去了,动也没动!我不知道该找谁去解决这些问题,希望有关领导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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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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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1/19 16:4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绿城金寨春风里项目4、5期按合同约定应在2021年12月31日交房,近期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人员不能过多的聚集。因此,建设单位按疫情防控的要求,从2021年12月31日起采取分批次交房方式进行交房,您所在楼幢安排在1月8日交房;2、增值服务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有约定,并且双方已签字确认;3、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进行计算,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如委托建设单位代办不动产权证,可以签订委托书,交代办税费由建设单位代办。您也可以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4、您在交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建设单位潘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5267686000。2022年1月18日我单位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进行了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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