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424503370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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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烟花鞭炮 |
来信时间: | 2022/01/19 14:50 |
来信内容: |
今年政府指导的烟花燃放时间还政策未出台,街道各小区都有小孩燃放烟花炮竹,年前大家都忙着晒被子衣服,都是易燃物品,极易发生危险。为什么现在就有商店销售烟花了,是否有烟花专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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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应急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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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1/20 14:5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城区清明节期间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2016〕65号)规定:在金寨县新老城区部分区域实行禁放,禁放时间段是每年农历正月十六至的农历腊月二十二。禁放期间,梅山镇和现代产业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开展不定期检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分别从县公安局、市监局和应急局抽调专人组成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小组,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因目前经济开发区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梅山镇接管经济开发区的社会性事务,我局将联合梅山镇及相关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 如有不详问题,请与县应急局陈悟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1906。 感谢你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