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724193022748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24 17:19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及各级领导: 本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回原籍,落户到镇上村里(原街道合并到村里),本人实际居住地与父母在农村里,想把户口迁回村里投靠父母,现咨询我们县的政策以及手续?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21年)该规范上第六十三条 〔迁移登记一般情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一)〔直系亲属投靠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市外迁入,合肥市仅限未婚子女)、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外)祖父母(父母均为军人且户口均已注销的)。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规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2018年发布的《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最新户政管理政策,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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