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524552065713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慢性病报销咨询
来信时间: 2022/01/27 15:55
来信内容:
本人曾经就胸腺肽注射药品慢性病报销问题在书记信箱咨询过,医保局回复恶性肿瘤患者治疗使用胸腺肽可以报销。今年回金寨报销2021年度慢性病费用,在审核时,我使用的胸腺肽类药品胸腺法新却不能报销,理由是胸腺肽可以报销,胸腺法新与胸腺肽的药名不符,不属于医保范围,不能报销。对此我就非常困惑了。胸腺肽是通用的药名,胸腺法新是他的另一名称。如我所用的靶向药吉非替尼,另一名称叫易瑞沙。本来就是一种药。我当时在书记信箱咨询,就是因为合肥的病友告诉我,他们用药是纳入医保慢性病的,而我是一直自费,咨询后医保中心回复说肿瘤患者纳入慢性病报销。可是在我去报销时,又说胸腺法新不是胸腺肽,不能报销了。真不知道金寨的医保是怎么回事。特别让我不能够理解的是,我2021年11月去901医院注射胸腺肽,每支胸腺肽(胸腺法新)价格从原来的110元下调到了15。5元。问了医师,才知道胸腺法新经过医保集中采购,价格大幅下降了。现在合肥非肿瘤患者,因病情治疗需要都可以在医保内使用胸腺法新。我们金寨的肿瘤患者注射胸腺法新(胸腺肽),不能用医保慢性病报销,能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呢。好在现在胸腺法新价格下降了很多,原来一年注射4个月要4500元,而今后一年只需要500元,报销不报销也没有啥。只是想金寨医保给一个令人满意的大幅。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时间: 2022/01/28 15:52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胸腺法新限工伤保险,但是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鉴于胸腺法新和胸腺肽虽然不是同一种药,但主要有效成份均为胸腺肽a1,经请示市局相关科室领导回复:对于肿瘤等慢性病患者使用的胸腺法新可以参照胸腺肽予以报销。请你持发票到金寨县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联系电话0564-706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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