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6241632180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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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不给外带食品是合规的吗 |
来信时间: | 2022/02/07 16:16 |
来信内容: |
过年去ktv唱歌,在外面买的零食,进去被工作人员拦住讲不可以外带零食,请问这种做法是合规的吗?不合规的话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工作人员的要求吗?或者拨打什么号码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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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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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2/11 17:09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投诉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前往该ktv现场检查,发现该ktv前台大厅中挂有“谢绝自带酒水、零食”的提示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ktv负责人拆除该提示牌,并对该ktv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我局工作人员向你反馈了处理结果,你表示满意、认可。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