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0244418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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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装修公司订金不退 |
来信时间: | 2022/03/12 10:44 |
来信内容: |
我与**装修公司于2021年10月份签订了一份壮元府1栋1**1的装修合同,交了订金5000元,后因对**公司的设计方案和价格的不满意,要求其退订金,**公司则已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还订金,希望政府领导能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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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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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3/17 16:39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投诉收悉。经我局调查,投诉人在双方已签订装修合同的情况下,对被投诉方的设计方案和价格不满意,且合同中指出的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金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我局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于2022年3月16日将双方邀请至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公室进行协调。经协商,被投诉方同意扣除前期装修设计已产生的费用,将余下的2300元退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认可、满意。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