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324323476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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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开发商违约仅需付万分之0.1的违约金是否合理?监管部门是否知晓? |
来信时间: | 2022/03/14 23:32 |
来信内容: |
去年我购买了玉兰花园小区的房子,今天拿出预售合同细看,假如开发商违约的话,仅需每天支付万分之0.1的违约金即可,我总价84.5万的房子,也就是说每天只合8块钱?谁也不敢保证房子就一定不会延期,这8块钱的违约金有什么约束力呢?一天8块,一年2920,70年才20万多一点,对比总价是不是显得微不足道了呢?这种合同的制定,我不知道监管部门是否知晓,这其中又是否合理,我们购房者和开发商相比,只能说是弱势群体,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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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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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3/17 16:40 | ||||||||||
回复内容: |
根据《民法典》合同有关条款,合同条款是否有效有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条款是在合法情况下双方认可签字就为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原则下签订的协议,合同的条款应公平公正,假如开发商违约是支付万分之0.1的违约金,那么购房者违约金也是万分之0.1,双方是平等的。因为合同条款没有法律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只要双方认可都为合理。你来信提到的玉兰花园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我局备案审查。逾期交房违约金与逾期付款的责任相等。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对购房每户给予赔偿,对每户购房者来说数额不大,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一批的购房者赔偿也是一大笔赔偿。我们认为这样的合同条款是合理的。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