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09240107418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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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物业公司 |
来信时间: | 2022/03/29 09:01 |
来信内容: |
领导好:
现在县财政局等单位用的安徽金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定使用的还是通过竞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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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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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3/31 08:4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且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单位(采购人)自行采购,不需要到县财政部门备案。 2008年通过询价采购,县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确定由安徽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签定了服务合同,每轮合同履行期间,其服务质量都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每轮合同到期,我局都进行了市场调查,认为该公司约定的服务收费合理,并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续签,截止本轮合同,其服务费用仍控制在10万元以内。咨询电话:0564—73590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