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2241909975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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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请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处罚肇事车主 |
来信时间: | 2022/04/12 12:19 |
来信内容: |
我是皖N28C**的车主,车辆于3月25日晚11点左右在兰花苑小区停车位被撞,当时肇事者未报警。3月27日上午,我发现并报警,交警未到现场,自己调取小区监控后到交警队让交警处理,交警联系肇事逃逸车主后,让我们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由于工作需要,于3月31日下午维修处理完成,维修处理完成后我积极与交警队联系,期间到江店中队多次,通知肇事逃逸者进行处理,但是到4月12日肇事者没有主动联系我处理,交警也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对肇事逃逸车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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