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22401101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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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工会福利费 |
来信时间: | 2022/06/01 12:01 |
来信内容: |
根据去年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福利费的最新文件精神,工会福利费已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请问金寨所有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学校等基层单位是否一视同仁,没有变相削减员工福利经费,请正面回答,谢绝电话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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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总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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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6/08 15:4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来信收悉。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县存在部分职工未按上限标准领取工会福利现象。 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2〕41号)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基层工会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经了解,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会经费收入仅靠上级划拨,来源单一,工会经费严重不足,在确保工会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学校工会组织无法按上限标准发放教师工会福利,不属于变相削减员工工会福利行为。县教育主管部门就此问题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力争问题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